行风监督 0851-4700561
土地违法举报 0851-8616357
业务咨询 0851-4700570
电子邮件service@gygxgt.gov.cn
| 下属事业单位: | 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|
| 联系电话: | 0851-4700385 |
| 工作分工: | 负责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全面工作;负责辖区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、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和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,办理辖区内国家建设用地征地涉及的相关工作;胡元钊负责土地使用权的招标、拍卖、出让、转让、出租、抵押等技术服务工作。 |
| 内设机构 |
综合部(办公室):0851-4700385 |
| 野鸭国土所 | |
| 联系电话: | 0851-4700385 |
| 工作分工: | 一、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国家和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以及市、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。 二、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,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;协助编制土地开发、整理、复垦计划,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。 三、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、土地分等定级、土地登记、土地统计、地籍档案管理、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。 四、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(镇)村公共设施、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。 五、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、集体土地征收(征用)、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。 六、维护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秩序,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。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,可参与探矿权、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。 七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,及时发现、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,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、取证和处理工作。 八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,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,发现重大上访苗头,及时向当地党委、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。 九、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、整理、鉴定、保管、统计、检索和利用。 |